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1]3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1]205号),现将符合条件的烟花爆竹二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进行通告(详见附件)。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11日